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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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2年10月13日 17:12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陈柳利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14日-1031日)

学院学工负责人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进行申请。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63)。

2.学校评审及报出发放阶段(111日-1111日)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材料,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批复后单独发放,本次无需申请

3.各学院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4.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27日下午5前告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2102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人:米艳   6636635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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